

第16项:人员违法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关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连续2年无故意犯罪记录。
【注释】
上述人员应向海关提交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证明。过往如有犯罪记录,应提供刑事判决书复印件,由海关审核其犯罪行为是否为故意,及其犯罪行为是否为连续2年内。
如果认证时,存在犯罪记录的上述人员已离职的,视为达标。
上述人员,具有中国国籍的,一般均会要求其前往公安机关出具是否存在犯罪记录的证明;如果是非中国国籍的,由其出具自我证明,并声明对该证明承担法律责任。
第17项:企业违法
连续2年无走私犯罪、走私行为。
【注释】
非报关企业:企业可以自行通过查询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进行核实。
如上年度进出口相关单证为零,则该标准中1年内违规次数与上年度进出口相关单证总票数比例不超过千分之一的点为不达标。
报关企业:企业可以自行通过查询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进行核实。
如上年度代理申报报关单及进出境备案清单票数为零,则该标准中1年内违规次数与上年度代理申报报关单及进出境备案清单总票数比例不超过万分之三的点为不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