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企业财务的速动比率在安全或者正常范围内。
【注释】
速动比率,又称“酸性测验比率”(Acid-test Ratio、Quick Ratio),是指速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比率。它是衡量企业流动资产中可以立即变现用于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
速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变现。而流动资产中存货及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不应计入。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其中: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或: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待摊费用
计算速动比率时,流动资产中扣除存货,是因为存货在流动资产中变现速度较慢,有些存货可能滞销,无法变现。
速动比率在安全或者正常范围内,以国资委最新颁布的《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作为参照。
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是国务院国资委统计评价局根据《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4号)等文件规定,以全国国有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数据资料为依据,并参照国家统计局工业与流通企业月报数据及其他相关统计资料,对上年度国有经济各行业运行状况进行客观分析和判断的基础上,运用数理统计方法测算制定的。 该标准给出了各个行业企业绩效水平的参考值(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此为国内最权威、最全面的衡量企业管理运营水平评价标准。
申请认证企业所属行业在其中有列明的,参照该列明指标值进行审核;没有列明行业的,参照全行业指标值进行审核。
速动比率≥平均值,为达标;较差值≤速动比率<平均值,为部分达标;速动比率<较差值,为不达标。
该项指标未达标,申请认证企业可以提供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不低于企业3年内向海关单笔纳税最高额的担保,可视为达标。
如申请认证企业3年内无纳税记录的,如提供了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10万元担保的,可视为达标。
企业的速动比率指标,以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报为重要参考依据。
(2)企业财务的资产负债率在安全或者正常范围内。
【注释】
资产负债率是负债总额除以资产总额的百分比,也就是负债总额与资产总额的比例关系。资产负债率反映在总资产中有多大比例是通过借债来筹资的,也可以衡量企业在清算时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程度。计算公式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是否达标,以国资委最新颁布的《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作为参照。企业所属行业在其中有列明的,参照该列明指标值进行审核;没有列明行业的,参照全行业指标值进行审核。
资产负债率≤平均值,为达标;平均值<资产负债率≤较差值,为部分达标;资产负债率>较差值,为不达标。
该项指标未达标前,申请认证企业如提供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不低于企业3年内向海关单笔纳税最高额的担保的,可认为达标。
申请认证企业3年内无纳税记录的,如可以提供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10万元担保的,可认为达标。
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指标,以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报为重要参考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