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项:内部组织架构
(1)进出口业务、财务、内部监督等部门职责分工明确。
【注释】
企业必须在书面文件上,载明组织机构示意图,并制定有进出口业务、财务和内部监督等部门的工作职责范围和具体分工,书面提交各部门的主管和员工通迅录。其工作职责范围和具体分工的内容,必须分工明确、职责分明,且具有相互监督、复核、纠错的运行机制。
海关不但审查企业是否有完备的符合内控要求的规章制度,还要审核企业在业务运行过程中,是否按照该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企业相关的主管和业务人员,需要熟悉本企业的进出口业务状况和流程规定,以便回答海关的询问。
需要向海关递交的资料有:《公司章程》、《组织机构图》、《公司人员通迅录》、《公司各部门职责分工》、《进出口业务制度》、《公司财务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
(2):指定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关务,对企业认证建立书面或者电子档案。
【注释】
企业应向海关递交关于管理层所有人员名称、职务、职责、权限等内容的书面文件,必须有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关务。所谓高级管理人员,应为部门主管级别以上管理人员,如副总经理、副总裁等。且该负责关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应熟悉进出口业务和海关规定,能够随时、随地、顺利地接受海关认证人员的询问。
对企业认证建立书面或者电子档案,指的是《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按照《海关认证企业标准》进行自我评估的报告》,以及随附的各类规章制度、进出口业务单证、各类资质证照、第三方独立证明、内部监督记录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