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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夏推广货物进出口“提前申报”模式
  • 宁夏推广货物进出口“提前申报”模式
  • 2019年05月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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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相关消息,为优化口岸环境,提升企业跨境贸易便利化,促进外贸稳定健康发展,宁夏印发了《提升企业跨境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简称《计划》),该计划自2019年4月29日起施行。

    《计划》中规定,宁夏推行“提前申报”模式,进口货物在起运后、抵港前,且进境舱单已传输到海关时,收货人或代理人可以向海关申报,待货物抵港后,在没有查验的情况下可直接提离;出口货物在运入海关监管场所前3日内,发货人或代理人可以向海关申报,待货物运抵后,在没有查验的情况下可直接放行。这一模式使企业可利用货物运输阶段完成申报前准备和申报手续,实现货物到港即提离,大幅提升通关效率。

    《计划》还规定,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报检单合并为一张报关单;原报关报检申报系统整合为一个申报系统,用户由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接入。据测算,宁夏企业使用“单一窗口”,通关时间将缩短10%,企业成本可下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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