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商务主管部门从2013年底积极推动“旅游购物商品”出口试点工作,制定了规范的备案审核流程和严格的进入退出机制。经过一年多的摸索和运作,“旅游购物商品”出口已成为广州外贸发展的
广州市商务主管部门从2013年底积极推动“旅游购物商品”出口试点工作,制定了规范的备案审核流程和严格的进入退出机制。经过一年多的摸索和运作,“旅游购物商品”出口已成为广州外贸发展的主力军, “旅游购物商品”出口贸易方式作为外贸新业态,近几年发展迅猛,出口占比一年比一年攀升。发展到2017年,海关总署为规范管理和贸易统计,调整后决定在17年8月1日起废止0139贸易方式出口。
海关总署2017年34号公告(废止0139监管方式代码) 公告如下:旅游商品小额贸易的相关政策已取消,为规范海关管理和贸易统计,决定废止海关监管方式代码“0139”,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废止海关监管方式代码“0139”,全称“用于旅游者5万美元以下的出口小批量订货”,简称“旅游购物商品”。旅游购物商品是指境外旅游者用自带外汇购买的或委托境内企业托运出境5万美元以下的旅游商品或小批量订货。
上述规定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

除海关总署的公告外,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企业出口的不收汇的企业发出风险提示函,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贸易外汇收支单证审核原则是“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而旅游商品小额贸易,简称“旅游购物商品”的方式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旅游购物商品出口退出外汇核销管理》(汇发[2005]91号)里明确规定将“旅游购物商品”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0139)列入“不需要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监管方式”。根据现实际操作情况所限和冲突,海关总署废止“旅游购物商品”贸易方式,国家外汇管理局也对“旅游购物商品”贸易方式的企业发出风险提示函,并要求“旅游购物商品”贸易方式企业提交风险回复说明及相关资料,逾期不作回复做企业分类降级处理。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提供的如上1-6项资料外,企业还需要提供详细说明回复,说明着重阐述以下几点:企业基本情况、旅游购物出口的基本说明、企业自查情况、旅游购物出口收汇情况及未来指标变动预测及其它。现提供回复说明参考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