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5项:缴税能力
生产型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上月末固定资产净值不低于其3年内向海关单笔纳税最高额。
【注释】
企业以向海关递交认证申请资料之日起算,向海关提供上月的《资产负债表》,以证明其固定资产净值不低于其3年内向海关单笔纳税最高额。
如果固定资产净值低于标准或为负数,企业可以提供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不低于企业3年内向海关单笔纳税最高额的担保,作为达标的依据。
企业3年内无纳税记录的,如其可以提供银行或者非其他金融机构10万元担保的,亦视为达标。
在实际认证过程中,企业如果固定资产净值为负数或3年内无纳税记录,除非有重大特殊理由,一般很难通过高级认证。
非生产型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上年度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不为负。
【注释】
企业须向海关提交上年度的《现金流量表》,以证明其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不为负。
如果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不符合要求,企业可以提供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不低于企业3年内向海关单笔纳税最高额的担保,作为达标的依据。
企业3年内无纳税记录,如可以提供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10万元担保的,亦视为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