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hat?
据业内相关人士透露,
海关总署和财政部等部门
已经同意了取消行邮税50元免征额
焦点
取消行邮税50元免征额的猜想,并非第一次被提出,早在去年跨境电商税收新政公布前,业内就已经有对行邮税50元免征额进行一番热论,不过与近日的猜想相比,去年热论的重点是50元免征额是否还适合跨境电商进口,而近日热论的重点是邮递物品是否还适用行邮税50元免征额,而这是彻头彻尾的对“存在的理由”的思考!
Why?!
那么问题来了!
为什么行邮税50元免征额没有存在的理由?
平衡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和个人物品两者的税收政策
中国对进出境商品区分为货物和物品执行不同的税制。其中,对进境货物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非贸易属性的进境行李、邮递物品等,将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三税合一,合并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俗称行邮税。
近几年海淘热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一直按物品征收行邮税,自然也享受行邮税50元免征额。
自2016年4月8日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将实行新税制,不再按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改按货物征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的综合课税,同时取消使用行邮税50元免征额。
原本,按照货物的BC商品不享受免征额,按照物品的快件类物品享受免征额,从理论来说是合理的,因为BC商品是贸易行为,而快件个人物品是自用物品进出境的非贸易行为,自然税收政策是该有所区别的。
但,在现实中,个人物品的免征额常被海淘商品所利用,加之进口BC新税制出来后,原本的价格优势消失了,更激增了个人物品快件的业务量,海关监管难度越益加大,原该受到国家大力发展的BC业务也受到影响。
这样的逻辑下来,
行邮税50元免征额,
对,
你不能在这样给利用下去了!
要不全关掉,
要不部分关掉。
进境快件(尤其是个人物品类)的优势无复存在,
给海淘利用的价值大大降低,
政策的引导下,
海淘商品可能向进口BC渠道考虑,
做好商品备案、三单对碰,
这是好的引导。
但同时,
也打击了真正的个人自用物品。
那该如何化解?

比较多行内意见是倾向
邮政渠道进口的EMS包裹和国际包裹保留免征额。
基于两点考虑:
1
邮政承担着普遍服务的义务,
自用物品享受免征额有存在的理由。
2
万国邮联和世界海关组织的框架,
签署国有遵守条约的义务。
但这样又将产生两点问题:

1
对确保邮政渠道进口物品是合理的个人自用物品提出更高的监管要求,否则只会让不良的利益驱逐者向邮政渠道进口物品倾斜。
2
邮政渠道的时效是否能达到市场的要求?

行邮税50元免征额有其本身存在的合理性,现在只是引导其回归到原本的价值。出发点是好的,关键是如何合理规范、如何科学监管。也许还是那几句老掉牙的建议:
一是加快硬软件设施平台的开发与应用
二是从源头扩充邮快件信息容量
三是加强落实行政处罚实效
